日志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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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相容性是指材料在宿主的特定环境和部位,与宿主直接或间接接触时产生相互反应的能力,是材料在生物体内处于静动态变化过程中,能耐受宿主各系统作用而保持相对稳定,不被排斥和破坏的生物学性质, 又称为生物适应性和生物可接受性。
参考GB/T 16886-ISO10993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标准,目前对生物材料的组织相容性评价方法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体外细胞试验,观察材料试样或其浸提液对细胞形态结构、生长代谢和细胞活力等方面的影响;一类是动物体内试验,将材料试样或其浸提液直接植入动物体内,观察植入后动物全身毒性反应及植入部位组织病理学变化。从体外细胞毒性、全身毒性、刺激与迟发型超敏反应以及植入后局部反应等4个方面对材料的组织相容性进行综合评定。 浸提液法是一种通过测定医疗器械中可滤出物质对生物体的生物反应,从而预测医疗器械对人体潜在危害的方法,该法在检测材料毒性试验中广为应用。 在体外细胞毒性试验中,我们采用了CCK-8检测细胞毒性的定量方法,以及倒置显微镜观察浸提液中细胞生长形态结构的定性方法。 CCK-8是一种检测细胞活性的试剂,相较过去常用的MTT试剂,CCK-8试剂生成的代谢产物具有高度水溶性,既不需要使用裂解液溶解沉淀,也不需要吸取上清液,这样既简便了实验步骤也大大提高了实验的敏感性。通过CCK-8法检测出各实验分组光密度(OD)值后,观察各组细胞生长曲线走势、统计学比较各组差异(P=0.446)、六级毒性评分标准评定材料浸提液的细胞毒性(0~1级),判定材料的体外细胞毒性符合国家标准。而通过将材料浸提液与L929细胞共培养,依据细胞形态分析标准,也可以判断材料体外细胞毒性程度属无毒范畴。 在全身毒性试验中,腹腔注射材料浸提液后,实验组及对照组大鼠均表现出了良好的生存状态,体重均稳步增加,且统计分析证明组间的体重变化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544);而无论是大体解剖观察腹腔脏器,还是通过切片观察组织学变化,均提示HA/PPS组与正常对照组无异。据此判断HA/PPS复合材料全身毒性试验合格。 在刺激与迟发型超敏反应中,皮内注射材料浸提液后,所有大鼠实验侧及对照侧各注射点均未见明显皮肤刺激症状,原发性刺激指数(PII)均低于0.4,从而判定材料皮内反应属范畴,代表材料无明显致敏性。 植入后局部反应试验在整套生物学评价中占有重要地位。本试验中,材料植入术后,各组切口愈合情况良好,未见明显排异反应及降解吸收。在切取标本时,材料表面均包绕一层囊壁,与周围组织结合紧密。研究表明:植入材料表面纤维包裹厚度是材料生物相容性评价中重要的组成部分,适当的纤维包裹是植入材料植入体内后值得关注的一种基本性质之一 。植入后15d及30d,实验及对照材料的纤维包裹厚度均为同一级别,分别为Ⅲ级和Ⅱ级,符合国家标准。人工骨修复材料植入宿主后都会引起宿主的炎症反应,这种炎症反应由多种细胞和因子成分参与[48],是机体正常修复过程。15d时对照材料引起的炎性反应较实验材料略轻(实验侧≤Ⅲ级,对照侧≤Ⅱ级),30d时则为同一水平(≤Ⅱ级)。总的来说,两种材料引起的炎性反应程度趋于一致,统计学分析显示差异无显著意义(P =0.739),且符合国家标准。综上判定HA/PPS复合材料植入后局部反应试验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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